中广核台山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吊装工程招标公告

2010/09/11 09:54:35 来源:中国风力发电网 我要投稿

中广核台山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吊装工程招标公告

中广核台山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吊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733-1040T1271237

1、中广核台山风电项目风力发电机组及附属设备吊装工程,共分四个标段,每个投标人均可投标,但每个投标人最多只允许中2个标段。
一标段:数量32台(其中:55M高度风机32台,65M高度风机0 台)
二标段:数量30台(其中:55M高度风机29台,65M高度风机1 台)
三标段:数量45台(其中:55M高度风机43台,65M高度风机2台)
四标段:数量38台(其中:55M高度风机33台,65M高度风机5 台)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风电机组参数及工程范围如下:
2.1风电机组基本参数
本工程的风机为VESTAS公司的V52-850型风机,风电机组基本参数如下:
风电机组的主要参数表
序号 部 件 单位 数值
1 机组数据   
1.1 制造厂家/型号  Vestas/ V52-850kW
1.2 额定功率 kW 850kW
1.3 轮毂高度 m 55m/65 m
1.4 设备最重件(重量、部件名称)  Nacelle: 机舱
约/App 22000
1.5 设备最长件(长度、部件名称) m 叶片
约/App 26m
2 风轮    
2.1 风轮直径 m 52
2.2 叶片数量 片 3
2.3 叶片重量 t 约/App 1.900
2.4 叶片长度 m 26m
2.5 叶片制造厂家/型号   维斯塔斯 52
2.6 轮毂材料  Cast ball hub 铸造球形轮毂
2.7 轮毂重量 t 约/App 2560
3 机舱和主机架  
3.1 类型  机架:焊接平面钢结构 或铸造结构
3.2 制造材料  S235 J2G3+S275 J2G3 / EN10025 或 EN-GJS-400-18U-LT /EN 1563
3.3 重量(包括轮毂) t 约/App 22000
4 塔筒(55 m)  
4.1 类型  两段式
4.2 总高度 m 55m
4.3 上段长度 m 24.448
4.4 下段长度 m 28.595
4.5 直径  顶部: 2710mm;底部: 3318 mm,
4.6 总重量 t 56.356(不含内饰件)
4.7 上段重量 t 19.885(不含内饰件)
4.8 下段重量 t 35.673(不含内饰件)
4.9 基础环重量及直径  重量:4700kg 直径:φ3525
   
5 塔筒(65 m)  
5.1 类型  三段式
5.2 总高度 m 65m
5.3 上段长度 m 24.448
5.4 中段长度 m 19.170
5.5 下段长度 m 18.975
5.6 直径 mm 上φ2170/φ2440中φ2440/φ3026下φ3026/φ3620
5.7 总重量 t 76.589(不含内饰件)
5.8 上段重量 t 19.882(不含内饰件)
5.9 中段重量 t 24.000(不含内饰件)
5.10 下段重量 t 30.713(不含内饰件)
5.11 基础环重量及直径  重量:5595kg 直径:3620mm
   
2.2工程范围
(1) V52-850风力发电机组(包括塔筒)的现场卸车、保管和就位安装。
(2)风机及塔筒内的所有电缆(包括动力电缆、控制电缆、通讯光缆等)和照明及塔筒内其他所有附属设备的安装工作。
(3)风机及塔筒内吊装前卫生清洁工作,保证达到发包人及风机厂家的清洁标准。
(4)负责将风电机组及塔筒运输支架、集装箱收集并运到发包人指定地点存放。
(5)当风电机组机及塔筒设备运输人在风电场内(仅限于发包人所修的风场道路内)道路上出现运输障碍时,承包人负责免费牵引。
(6)当发包人需对风电机组及塔筒设备进行二次转运时(指非风电场内的转运,运距在25KM以内;风电场内的设备二次转运包括承包人合同总价中),承包人必须安排车辆进行转运,转运费根据承包人所报单价及转运设备数量另行计算。
(7) 负责在风机安装完成后配合进行风机的调试工作,包括完成调试前后属于安装方面的消缺和整改工作。
(8)、负责风机及组件在到达安装现场后至并网投运前的保管工作。
(9)风电行业吊装工程约定属承包人需完成的其他所有工作。
2.2工程建设地点:广东省台山市
*2.3 工程机械和作业班组要求:本工程主吊采用400t及以上的汽车吊,并且要求配备两台65T汽车吊作为辅吊作业,投标人必须配备作业需要的其他辅助机械、工具、人员等。
2.4工程工期:风力发电设备及其附属设备吊装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0 年 9月30日,竣工日期为2010年 12月25日。
2.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 优良等级 标准。
2.6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承包人必须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火电设备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特种专业工程专业承包资质。
(2)承包人必须具有风力发电设备吊装工程施工的经验、能力。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应当具备协调处理因工程特点、工期和质量需求而产生的矛盾和关系的能力,并在任何情况下保证工程的顺利实施和按时完工。
(3)同时,项目经理需要具备项目经理资质且有相类似风机的吊装经验,项目经理一经确认不得更换。

3、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0年8月9日—2010年8月20日,每天上午 9 时 0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00 分至 16 时 30 分。招标文件可邮购
5、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0元/标段,售后不退。
6、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参与一个标段投标的递交人民币20万元投标保证金;参与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投标的一次性递交人民币40万元投标保证金。
7、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0年8月26日上午9时整。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本招标工程项目的开标仪式将于2010年8月26日上午9时整,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联系人:张红  李昕
手 机: 13401096246
电话:010-63835786
传真:010-51113193
邮箱:zv66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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